中国近30多年改革开放表明,谁能先行一步,谁就能抓住发展的先机,无论是地区还是单位,莫不如此。革除旧有体制中不合时宜的东西,是社会前行的必然趋势。对于金融领域特别是农村金融系统而言,在中国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同时,固有的体制已成为桎梏。这个问题对于张家港这样一个城市化、工业化、外向化的地区,显得尤为突出。
    早在1998年我国对原来的县级农村信用社实行一级法人改革试点时,当时的张家港市农村信用社作为先行者,率先成为一级法人单位,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更灵活的经营机制。当时任张家港农村信用社主任的王自忠,在改革的实践中,深刻地感受到了新体制、新机制对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意义。“当前,企业都在向股份公司制结构发展,农村金融系统能否组建股份制银行,建立适用市场经济和外向经济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一思考在头脑中越来越强烈。2000年隆冬时节,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到江苏调研县级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改革工作,对改革的成效给予了肯定。王自忠从朱镕基的表态中感受到了一股始于青萍之末的改革春风。他不失时机地提出了“苏南地区可以率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设想。这一大胆的设想得到了国务院最高层的肯定。2001年,国务院决定把江苏的张家港、江阴、常熟三家信用联社作为改制的代表,率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同年11月28日,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成立。
    这是一次革命性的变革,与过去历次变革不同,其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农村信用社变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并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新组建后的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本金为8800万元,法人股为1600万元,占总股本的18.18%,最大的法人股股本为420万元,自然人股东为2234人,入股7200万元,占到总股本的81.82%。回忆起当初的改革,行长季颖介绍说,当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受到社会的关注,除了银行原来的员工外,社会各界踊跃入股,银行以外的自然人股东达1048人。这说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是符合社会潮流的,老百姓对改革已经有了更深刻全面的理解和认识。
    在新的体制下,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在业务拓展上,通过实施“两项改革”,即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培育了一支近200人的客户经理队伍,开展市场营销、拓展市场存贷空间。在管理层用工制度改革上,实行中层管理人员公开竞聘上岗制度。几年来,全行先后有50多名中层干部通过竞聘上岗。总经理、副总经理则实行以与绩效挂钩为考核内容的年薪制。新的机制使这个历经50年沧桑变迁的金融机构活力倍增。人民币存贷业务快速增长,外币业务、中间业务从无到有,利润年年大幅提高。2004年6月,该行按照人总行的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进行农商行组建以来的首次扩股,股本金由组建时的8800万元增加到3.58亿元。此后,通过将2005年部分盈利转增资本,股本金又增加到目前的3.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