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2002年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以来,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不断创新业务品种,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在满足港城广大市民投资及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巩固了我行的市场地位。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种类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誉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按揭贷款及个人VIP贷款。
2004年,我行与常熟阪神太阳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了“先使用、后付款”的信誉消费贷款。客户只需到就近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先付款,就可以使用产品,贷款在一年内付清。
2006年5月,我行在本地首家推出具有特色的VIP贷款。凭客户个人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信用循环贷款;凭客户自有的房产,可以办理抵押循环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客户由我行个人客户经理提供一对一的贷前贷后服务。若客户有任何相关需求,可随时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或分布全市的支行网点联系。

个人住房贷款
凡具有本市合法居留身份,有正当稳定职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签订具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已付30%以上购房款或在我行存有相当额度的存款作为购房首付款的,即具备我行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70%,二手房、商用房不超过6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商用房不超过10年。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凡具有本市合法居留身份,有正当稳定职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用途合法正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的,即具备我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资格。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有抵押、质押或保证三种方式。
抵押担保。单个借款人最高限额为抵押房地产净值的60%,但不超过100万元,期限最长五年。
质押担保。单个借款人最高限额为有价证券变现值的90%,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有价证券最近到期日。
保证担保。担保人为企业法人的,单个借款人最高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单个借款人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期限最长三年。
个人信誉消费贷款只需产品公司提供担保,可全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凡具有本市合法居留身份,有正当稳定职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持有与我行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用我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个人提供保证,已付30%以上首付款,或在我行存有不低于首付款数额的购车款,即具备我行个人汽车贷款资格。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80%。

VIP贷款
凡持有我行贵宾理财金卡的客户即具备VIP贷款资格。VIP信用循环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VIP抵押循环贷款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